
近日,厦门市推出《厦门市关于规范和优化影视剧组拍摄服务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“《措施》”),进一步健全协调服务机制,建立全市统一的“一站式”协拍服务平台,成立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落实全市影视拍摄服务工作,更好地服务保障影视剧组在厦门拍摄,营造更优越的影视业发展环境。
根据《措施》,厦门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影视剧组拍摄专业服务平台,统筹建立全市拍摄服务供应商资源库,为赴厦剧组做好信息报备、拍摄协调服务、政策服务和产业招商对接服务。该中心将为赴厦剧组提供报备服务,一次报备、全市通用。剧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报备,简便易行。不仅如此,剧组根据拍摄需求,可提前通过该中心申请协调公共资源。全市各区各部门将依法依规、积极主动提供拍摄便利。
此外,为优化影视剧组在厦拍摄服务环境,根据《措施》,厦门还制定了《厦门市影视剧组拍摄服务指南》,适用于在厦开展摄制活动的影视剧组,包含电影、电视剧、网络大电影、网络连续剧、综艺节目、微短剧、广告、短片等剧组。
自“金鸡奖”落户厦门5年来,厦门市影视企业快速聚集,现有2400余家,是落户前一年度的4倍。其中规模以上影视企业100多家,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,影视产业聚集发展效应不断凸显。《措施》出台将有效实现赴厦剧组拍摄服务需求的全面统筹,实现厦门影视产业的资源聚集与服务效能最优化,为影视作品在厦创作生产提供全方位支持。
随着厦门市影视拍摄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的启动,厦门市影视产业发展前景愈发广阔。未来,厦门将持续优化服务机制,提升服务质量,为影视剧组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。同时积极推动科技与影视业的深度融合,大力引进和应用数字影视制作技术,力求为影视剧组提供更精进、更专业、更高效的服务。(经济日报记者 薛志伟)